“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胡霞律师参与处理社区事务,意定监护为孤老解决后顾之忧

发布时间:2023-01-20 10:14:31

上海律宏律师事务所

安亭村居法律顾问项目

20231月社区事务典型案例

 

不久前,嘉定区安亭镇红梅社区接待了一位孤老,老人前不久被检查出患有癌症,由于膝下无儿无女,一人独居,近几个月,社区工作人员数次送其去医院抢救。现在病情稳定,他特地来到社区求助自己养老的相关事项。

上海律宏律师事务所胡霞律师作为红梅社区的法律顾问,在社区的安排下共同参与了此次事务的处理。老人有一外甥一直照顾老人,双方均到场详细向胡霞律师表达了心中的疑虑和诉求。

胡霞律师在了解了孤老的基本情况后,为孤老详细介绍了意定监护的相关法律概念,与社区工作人员一同疏通情绪,解开困惑和心结。


在社会老龄化的背景下,如何让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成了一大社会问题。除了红梅社区的这一位孤老,还有许多老人存在相似的情况,他们没有近亲属、又或是近亲属不在身边,无法履行监护职责等等情况,需要意定监护人的存在。当老人心智能力衰弱,本人无法做决定的时候,意定监护人帮助处理医疗、社保、财产等事务。

 

一、什么是意定监护?

《民法典》第三十三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二、意定监护人的职责范围

1.  照管本人的日常生活,选择和决定养老机构、护理机构、家政人员等。

2.  管理和保护本人的财产,保管财产凭证,领取和使用资金等。

3.  保护本人的健康和作出医疗决定,选择医疗机构治疗方案,办理出入医院手续等。

4.  代理本人进行各类民事活动,比如申办证照,申领福利补助等。

5.  代理本人进行诉讼和非诉活动等。

6.  本人身后事务处理,比如死亡丧葬事务等。

 

 

三、设立意定监护的条件

1.本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个人作为意定监护人的,需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监护能力。

3.组织担任意定监护人的,需要依法登记,具有组织活动能力。

4.本人和拟委托的个人或者组织经过事先协商。

5.以书面形式签订意定监护协议书。

 

四、本人可以委托多人担任意定监护人吗?多个意定监护人之间可以有前后顺序吗?

意定监护人可以为一个人或两个人以上;多人担任意定监护人时,可以共同担任,也可以按顺序担任,也可以授予不同的代理和监护事项。

 

、意定监护设立后可以单方面解除、撤回吗?

在签署意定监护文书后,在本人意识清醒的状态下,本人或者意定监护人均有权单方解除,不需要对方同意。经过公证的意定监护协议,需以公证的方式解除。

 

、本人委托非亲属个人作为意定监护人,是否意味着解除本人与其他近亲属的身份关系?

意定监护法律制度的核心是尊重本人的意愿,与意定监护人是否有亲属身份关系无涉。意定监护虽优先于法定监护,但绝不意味本人解除与近亲属的法定身份关系,近亲属仍具有法定监护人资格,仍需履行赡养、扶助和保护本人的法定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