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爱虽伟大 法律给边界

发布时间:2023-03-09 16:23:21

近日,上海律宏律师事务所延彬彬律师、潘瑾律师参与了一起校园纠纷调解工作。虽在各方的努力下,当事双方达成和解,但其中的诸多问题,仍留给我们很多反思。

背景:A同学和B同学系某小学三年级同班同学,之前两个小朋友以及两个家庭关系很好,经常在一起玩耍和活动。但从某个时间点开始,A同学和B同学之间产生了很多小摩擦,后来演变为A同学经常欺负B同学。B同学母亲吴女士多次向学校反映情况,并在学校家长群里和A同学家长理论,均未果。期间,A同学和B同学有过一次争执,A同学动手打了B同学,导致B同学眼部受伤,后双方就此事达成了处理意见。但之后,A同学仍持续欺负B同学。最近一次,A同学再次欺负B同学,吴女士“是可忍孰不可忍”,在和老师约好到校沟通的时间后,未按学校规定,等老师到校门口来接,擅自冲进教室,“教训”了一顿A同学,导致A同学受伤。后A同学母亲陆女士报警,故有了后续的本次调解工作。

调解中,陆女士要求学校为A同学办理转学,认为本次事件对孩子的心身造成了很大伤害,后续仍有人身安全隐患。经校方和教育部门领导出面解释,陆女士的转学要求政策上没有操作空间。在本所律师的建议下,本着“穷尽权利救济”的原则,该问题仍应放在本校解决。校方可就两位同学及两个家庭的后续疏导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制定疏导计划,并会同双方家长确定和实施。同时,必要时可聘请社会专业机构介入,以期实现社会、家庭和学校对孩子的三方教育。

陆女士同时要求吴女士作为涉事家长,在班级内对A同学进行公开赔礼道歉。就该点要求,本所律师向双方解释了相关法律法规,在充分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后,吴女士接受了这一要求,同时也在调解会现场就自己的冲动行为向A同学家长道歉,表示自己已深刻认识到错误。A同学家长也表示谅解。

针对之前吴女士在班级群里的各种不当言论(对A同学家长辱骂、威胁等)以及事后扬言要在各种社交媒体曝光A同学的校园霸凌行为,陆女士要求吴女士停止一切侵犯A同学及家长名誉权的不当行为。就此,本所律师就相关法律法规向双方作了解释,陆女士表示过往的事情就不再追究了,后续不要再发生就可以了。吴女士表示接受。

至于A同学受伤产生的人身损害赔偿的各类费用,双方同意,在A同学治疗结束后,依照法律的相关规定,由吴女士对A同学进行赔偿。

此外,本所律师也建议校方要加强校园的安保工作,作为校园法律纠纷的重要主体,学校的法律地位和法律责任,也是不可或缺的一环。

至此,事件的处理已告一段落。我们想说的是,人生的很多相遇和安排都是有原因的,纵使是像AB同学这样的关系,也是上天促成双方成长的一种恩赐。作为家长,我们应学会多角度思考,正面引导,并努力和孩子一起迎接考验,勇敢面对,拒绝逃避。同时,“爱子心切”情可原,法不容。正如本文标题“母爱虽伟大,法律给边界”,时刻将法律这把尺子装着心里,是对自己和孩子最好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