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回顾:
据新华社记者报道,3月15日,西安市公安局未央分局就西安市一名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姚某某进行立案侦查。姚某某因明知自己和确诊病例有轨迹交集,却未按照防疫措施要求主动向社区、单位报备,且在自身已出现明显不适症状后仍未报告疾控部门,自行服药并多次出入公共场所,致使十余人感染新冠肺炎。姚某某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之规定,西安市公安局未央分局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对其立案侦查。
热点话题:
疫情期间,还有哪些行为会触犯法律呢?
场景一:
大喇叭:“小区的居民朋友们,集中进行核酸检测了,请大家务必在下午5点之前,配合检查。”
二蛋:“不去不去,少我一个人又没有关系啦!”
二蛋,你违法啦!!!
接受核酸检测是每个人的法定义务。纳入核酸检测范围的人群,不得无故拒绝参加统一组织的核酸检测。
场景二:
大喇叭:“进入菜场,请主动出示健康码、行程码,配合测量体温。”
王阿姨:“哎呀,我孙子急得吃水煮蛋,我要马上买了回去给他做,这个什么什么码的,太麻烦了,先让我进去。”
王阿姨,你违法啦!!!
疫情期间属于特殊时期,执行政府决定、命令是每个人的义务。出入小区、超市、菜场等有关场所,应配合健康信息核查,配合身份登记。
场景三:
“美女,疫情这么厉害,出门怎么不戴口罩啊?”
“哎呀,一早刚化的妆,我美美的样子,怎么能被口罩给遮住了!“
美女,你违法啦!!!
佩戴口罩,是防止病毒传播和控制疫情的有效方式。出门请佩戴口罩。
场景四:
“哥们,约好的局,怎么还没来啊!都等着你呢?!“
“疫情防控,小区封了!“
“哎呀,我们小区也封了,只是我们想了个办法溜出来了,你也赶紧的!“
老铁,你违法啦!!!
封控、封闭小区的居民不得擅自外出、聚集。疫情期间,应减少不必要的外出,不参加聚餐、打牌、娱乐等聚集活动等。
场景五:
王总:“哎呀,我去了一趟XX(重点地区),我的健康码变成黄码了!“
秘书:“那你不能到处跑了,你要自觉居家隔离了!“
王总:“哎呀,没事,我不说,你不是也不知道吗?“
王总,你违法啦!!!
健康码为黄码、红码的人员,应按照规定隔离医学观察或者居家健康检测。任何人,不得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尤其是重点地区旅居史)、隐瞒与确诊病例或者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
场景六:
“老婆,咱们还是去医院吧,你看你都发烧好几天了!“
“哎呀,不去,我还是继续吃退烧药吧,去医院太麻烦了。“
老婆,你违法啦!!!
具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的人员,应及时到发热门诊就医。
场景七:
“这疫情搞得娃都不能去学校了,落下的课怎么办啊!“
“不要急,我认识一个老师,组织小朋友去他家里补课,我帮你联系联系?“
老师,你违法啦!!!
疫情期间,不得在家庭住所开设辅导班、棋牌档、麻将室,违规售卖感冒发热药品等。
场景八 :
“朋友,你怎么一出地铁就乱扔口罩啊!“
“关你什么事!多管闲事!“
朋友,你违法啦!!!
疫情期间,不得乱扔口罩、防护服等医疗防护用品等。
场景九:
“奔跑的小鸡,你的视频最近很火啊!里面讲的都是真的吗?“
“哈哈哈,当然不是真的啦!疫情这个话题很火的,我随随便便编点消息,流量蹭蹭涨啊!“
网友,你违法啦!!!
疫情防控期间,不得编造虚假疫情信息,或在网络等公众场合散布,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还帮助散布和传播的。
法律依据:
《传染病防治法》
第十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第七十七条 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法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刑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失火罪】【过失决水罪】【过失爆炸罪】【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一百四十五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二百七十七条 【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袭警罪】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九十一条【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三百三十条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甲类传染病以及依法确定采取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的;
(二)拒绝按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提出的卫生要求,对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场所和物品进行消毒处理的;
(三)准许或者纵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从事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的;
(四)出售、运输疫区中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或者可能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物品,未进行消毒处理的;
(五)拒绝执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甲类传染病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
第三百三十八条 【污染环境罪】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等依法确定的重点保护区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
(二)向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水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
(三)致使大量永久基本农田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
(四)致使多人重伤、严重疾病,或者致人严重残疾、死亡的。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