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航事件----一场未完的考验

发布时间:2022-03-25 10: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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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航事件----一场未完的考验

 

3月21日14时38分许,东方航空公司MU5735航班执行昆明—广州任务时,在广西梧州市上空失联并坠毁。机上载有乘客123人、机组人员9人。截至22日凌晨,搜救工作尚未发现幸存人员,公安部门已对现场进行了封锁管控。

 

引子:

这是一个令人痛心的事件,我们对不幸遇难的人员表示沉重的哀悼。生命无常,让我们更能懂得珍惜当下的意义。“逝者已逝,生者如斯“,事件发生后的一系列连锁问题的处理,将是这些遇难人员的亲人朋友们马上要面临的事实。其中,涉继承法律问题就是一个不可回避的话题。为了尽一点我们的绵薄之力,我们在此就相关的继承法律问题做一个梳理,为需要的人提供一个参考,以期节省他们的时间精力。

 

问题的提出:

 

作为遇难者家属,就未来可能涉及的遗产处理问题,应按照怎样的思路安排呢?我们在此罗列出一些通用做法,供所需者参考。

 

第一步 确定继承的方式

 

首先,我们需要确认被继承人是否立有遗嘱或签署过遗赠扶养协议。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以下简称司法解释)第三条的规定,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扶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嘱的,继承开始后,如果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没有抵触,遗产分别按协议和遗嘱处理;如果有抵触,按协议处理,与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者部分无效。

 

其次,我们要判断遗嘱是否合法有效。

不同遗嘱,有不同的形式要求。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至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及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规定:1、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2、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3、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4、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5、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实践中很多遗嘱因为形式要件不符合法律规定被认定为无效。

 

其中,要特别注意见证人身份的核查,因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是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见证人身份不合法是导致遗嘱无效的主要原因。

 

再次,我们要判断遗赠扶养协议是否可以适用。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司法解释》第四十条规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与自然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后,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导致协议解除的,不能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其支付的供养费用一般不予补偿;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导致协议解除的,则应当偿还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已支付的供养费用。

 

第二步 确定遗产的范围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通常情况下,不能继承的内容有被继承人的人身权利、政治权利、专属于被继承人本人的财产权利以及不属于被继承人的财产不得作为遗产分割。

 

就本次事故来讲,接下来遇难者家属会经历一系列的赔偿,具体数额会因遇难者的个人情况不同而不同,其中,赔偿主体可能会涉及航空公司、保险公司、用人单位等,赔偿的项目可能会涉及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家属交通费、家属住宿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针对这些赔偿金额,哪些可以作为遗产进行分配,哪些不可以,都是需要逐项确认的。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最高人民法院(2004)民一地字第26号《关于空难死亡死亡赔偿金能否作为遗产处理的复函》已明确:空难死亡赔偿金是基于死者死亡对死者近亲属的赔款,获得空难死亡赔偿金的权利人是死者近亲属,而非死者,不应作为遗产。

 

第三步 确定继承人

 

在适用法定继承的前提下,在确定继承人之前,就死亡时间的确认是非常重要的。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规定,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而继承人之间就继承是有顺序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子女、父母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 

 

此外特别提出的是,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的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继承人的确认有很多种不同情形,限于篇幅,具体情形再具体分析。

 

第四步 处理遗产

 

在确定了继承类型、遗产范围、继承人后,最终就是遗产的处理了。这里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在法定继承条件下,应遵循以下遗产处理原则:

1、均分原则,即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均等。   

2、照顾原则,即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适当多分遗产。   

3、特殊原则,即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分配适当的遗产。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结语:

事故发生后,习近平总书记对东航客机坠毁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全力组织搜救,妥善处置善后,加强民航安全隐患排查,确保航空运行绝对安全,我们将持续关注事件进展并期待奇迹的发生。祈愿逝者安息,生者如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