糟心!我的快递又丢了,我该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2-05-12 09:3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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糟心!我的快递又丢了,我该怎么办?

 

引子:

疫情期间,不少小区实行封闭式管理,快递往往只得放在小区门口,或临时设立的露天存放点等公共区域,即便有人看管,也无法保证逐一核实对应,存在丢件风险。今天我们就来聊聊快递丢件那点事!

 

话题一:

丢件后,责任主体资格如何确定?

运单是快递服务合同,且是格式合同,是约定寄件人与邮寄人权利义务关系的民事协议。个人不得独立对外经营快递业务。特许加盟为民营快递企业销售物流服务的主要运营模式。就法律关系而言,快递特许总部与被特许经营者是相互独立的民事主体,双方内部订立的加盟合作协议是取得法律联系的基础,共同对寄件人提供邮寄服务。

1、快递特许总部承担赔偿责任

寄件人付款时没有向快递被特许经营者索要发票,快递总部的运单上也没有快递被特许经营者的签章,寄件人是与快递特许总部签订了快递服务合同。快递特许总部从法律上应对寄件人负全责,承担责任后,可以根据其与快递被特许经营者签订的内部加盟合作协议行使追偿权。

2、快递特许总部和快递被特许经营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寄件人付款时被特许经营者出具了发票,且快递运单上有快递被特许经营者的签章,这样寄件人和两个主体签订了合同关系,获利主体和运输主体明确。寄件人可以快递特许总部和快递被特许经营者为共同被告,由双方承担连带责任。

《人民法院报》2012年9月20日6版:案例指导

 

话题二:

快递未保价,能否要求全额赔偿损失?

目前寄快递都是网上下单,填好收件地址和寄件地址等必要信息提交后,快递公司就派人上门揽件。快递小哥上门揽件时不再要求寄件人签署有赔偿约定等内容的纸质单据,也不再就有关免责条款向寄件人作出详细说明。

但就快递公司的免责条款、限制最高赔偿额条款,应当向消费者尽到明确的提示和说明义务,让消费者充分知晓有关限额赔偿的约定,否则不能约束消费者。

如果快递公司未能全面履行提示和说明义务,当发生快递损害的情形时,快递公司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在发生丢失快递等情况下,快递公司不能主张适用限价赔偿等格式条款,而应以物品的实际价值据实赔偿消费者的损失。

参考案例:江苏法院2019年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六

在诉讼中,快递公司在货物毁损丢失后,常常以对方未办理保价为由,主张货物价值无法证明,或者以自己无法预见货物丢失的损失作为抗辩理由。根据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快递服务国家标准”等有关规定,快递企业应当建立并严格执行收寄验视制度。除信件以外的快件,快递企业的工作人员应当当场验视内件,当面封装。并且,快递业务人员在取件时有义务询问货物的性质和种类,并要求寄件人完整填写单据。

如果因为快递公司没有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对快件进行当场拆件验视,导致货物丢失可能造成的损失属于应当预见的范畴,其以不知货物价值为由提出抗辩,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参考:《人民司法·案例》2013年第4期,第76页

话题三:

快递丢失,可以主张哪些赔偿?

1、        丢件货值损失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提交的相关证据能够证明网络交易的买受人与快递的收件人为同一人,并且交易时间与发货时间吻合,并且原告在向被告确认货物丢失后,通过淘宝网向买受人退还货物价款4688元。原告提交的多份证据之间相互佐证,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条。

另案,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确认案涉货物因收货人拒收而收回放置其家中保管,但货物并未因德邦公司的违约行为而毁损灭失,故原告主张德邦公司应向其支付货款75400元,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2、        因丢件导致向第三方支付的违约金

法院经审理认为,案涉运输货物的购买人因德邦公司的超时配送而拒收货物,将导致购买人向原告主张违约金30000元,但原告明确购买人尚未向其主张30000元违约金。因此,原告诉求德邦公司应向其支付违约金30000元的依据不足,不予支持。倘若原告确因德邦公司的超时配送而向货物购买人支付违约金,其可另行向德邦公司主张赔偿损失。

 

3、        货物退回费用的损失

法院经审理认为,因德邦公司未在约定日期前将案涉货物派送至收货人处,收货人拒收后,德邦公司又未及时将案涉货物退回原告处。原告另行委托顺丰快递公司将案涉货物取回,其所支出的货物取回运费1458元可视为德邦公司给原告造成的直接损失,故本院认定德邦公司应向原告赔偿损失1458元。

 

4、        已支付给快递公司的运费、包装费及保价费等费用

参考案例:(2021)闽06民终3400号

(2011)西民初字第15007号

 

话题四:

门卫代收丢件怎么办?

如果快递交门卫是基于收件人的指示,门卫签收视为收件人签收。收件人在快件签收后又因为快件遗失要求快递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没有法律依据。同时,对应门卫来讲,与收件人之间构成保管法律关系。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是,无偿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所以在无偿保管的情况下,如果门卫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也是不能向保管人主张权利的。

 

话题五:

快递擅放代收点丢件怎么办?

疫情特殊时期,快递不能进小区,包裹都放在了物业在小区门口设置的代收柜子中。根据快递暂行条例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权当面验收。即便不能当面验收,在放置快递柜或代收点前,也应该获得收件人许可。否则,就属于违规行为。

如果快递小哥放件之前已经和收件人电话确认并拍照发收件人,可以构成免责。如果快递小哥没有履行这些程序,导致丢件,收件人可以向快递公司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