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告诉你不可不知的九大社会新风

发布时间:2022-05-24 08:4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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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告诉你不可不知的九大社会新风

今年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二批人民法院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典型民事案例。这些案例紧系人民生活、关乎群众利益、紧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紧贴民法典实施的问题。今天就让我们跟着这些案例,一起再来重温和学习一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吧。

 

核心价值:家庭和谐、孝敬老人

小何的爷爷奶奶在小何四岁的时候,通过遗赠和赠与的方式把自己的房子给了小何。后来小何父母离婚,小何由妈妈抚养。爷爷过世后,小何(妈妈作为法定代理人)起诉60多岁的奶奶,要求腾空房子,并支付租金。

“百善孝为先,孝为德之本”,爷爷奶奶基于血缘关系的赠与,即使没有明确约定赠与人的居住权,在综合考虑法律的尺度,伦理的限度和情理的温度后,法院判决驳回小何的全部诉讼请求。

 

核心价值:独立自强、家风文明

小杨,沉迷赌博,欠下巨债。家里农村的房子动迁,换的三套房子。一套卖掉还赌债,一套出租,一套由小杨和爸妈一起住。因为家庭矛盾,小杨的爸妈不再允许小杨在二人的房屋内居住。小杨将爸妈告上法院,主张其享有用于出租的房屋的居住权。

青年人应该用勤劳的汗水创造属于自己的美好生活。小杨已成年,父母再无法定抚养义务。案涉房屋系父母的财产,即使小杨生来就和父母居住在一起,也不当然享有居住权。父母不愿意提供物质帮助,子女强行“啃老”,自己“躺平”却让父母负重前行,父母有权拒绝。

 

核心价值:扶弱济困、乡风文明

空巢老人杜婆婆有六子女,杜婆婆生病子女均不管,村委会出面垫资治疗。后村委会将六子女诉至法院,要求他们承担垫付费用。

人终有一老!“空心村”中“空巢”老人的赡养问题值得社会关注。村委会对杜婆婆无法定扶养义务,但村委会助人为乐、帮扶村民的善举值得肯定,法院支持了村委会的请求。

 

核心价值:就业平等、文明用工

小闫向某公司投递了简历,某公司因小闫系XX省人而认为小闫不适合招聘岗位。小闫认为这是地域歧视,将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其口头道歉、登报道歉、支付精神抚慰金。

平等就业权是每个劳动者依法享有的权利,若被侵害会损害劳动者的人格尊严。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公平的就业条件,不得实施就业歧视。法院最终判决某公司向小闫支付精神抚慰金9000元,并口头道歉及在国家级媒体登报道歉。以此来规范用人单位的用工自主权。

 

核心价值:睦邻友善、社区文明

某老旧小区经法定程序由绝大多数业主签字同意加装电梯,并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住在二楼的业主以建设电梯侵犯其住宅的通风、采光、日照、隐私等权利为由向法院起诉,停止使用电梯、拆除电梯设施、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

崇德修睦、包容互让是构建和谐邻里关系的重要条件。为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方便住在高层的住户出行,尤其是老年人出行,具有重要意义。在未明显影响低层住户利益的情况下,低层住户由适度容忍义务。故判决驳回全部诉讼请求。

 

核心价值:诚实守信、爱岗敬业

在新疆某大学担任讲师的小谢享受国家对口支援政策,由学校推荐到浙江某大学攻读博士学位,三方签署的协议约定小谢毕业后服务期8年。后小谢学成归来,向新疆某大学提出辞职,并到另一高校任教。后新疆某大学起诉小谢,要求其支付提前离职的违约金29万余元。

人才培养,树德为先。如果既要享受对口支援政策红利,又不愿承担相应的义务,就构成不诚信。故法院支持了新疆某大学的诉请。

 

核心价值:助人为乐、社风文明

小徐和小李在某医院陪护各自家人,小徐见病房走道上有积水,就使用拖把清理擦拭,导致所涉地面潮湿。小李正好路过滑倒骨折。小李把医院和小徐一并告上法庭,要求损害赔偿。

乐于助人、善意施惠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小徐的行为是助人为乐,不具有过错。公共区域的安全保障义务责任方在医院,医存在管理上的疏忽。同时小李在行走时疏于注意,应自担部分损失。法院用判决的方式免除了乐于助人的后顾之忧,为助人为乐者撑腰。

 

核心价值:求实敬业、诚信经营

某卤菜厂以某电视台混淆事实侵犯其名誉权为由提起诉讼,要求某电视台撤回报道、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依法报道新闻事件是新闻媒体的权利。食品卫生问题关乎国计民生,“舌尖上的安全”不容侵犯。某电视台报道中的评论性用语较为公正客观,不存在恶意贬损和侮辱诽谤的情形,未侵犯某卤菜厂的名誉权,故判令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以此鼓励新闻媒体通过合法合规方式揭露社会问题。

 

核心价值:好意同乘、善意施惠

小沈搭乘小徐的私家车与小蒋驾驶的小型汽车发生碰撞,致两车损坏,小沈受伤。小沈起诉要求小徐、小蒋及保险公司赔偿损失。

好意同乘是善意施惠、助人为乐的美德。法院认为小徐虽有责任,但与小沈系好意搭乘关系,减轻了小徐的赔偿责任。以此鼓励人民群众善意助人,弘扬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